各位老師、同學請注意:
103年12月25日一○三學年度第四次臨時校務會議中所通過之「學生學籍規則」修訂案,
有關學業成績退學標準,於103年12月30日報請教育部審核,104年01月07日教育部函覆
並未獲核准,仍依原學則(如附件)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