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1年4月份春假暨畢業典禮補休假事宜

公  告

主旨:公告111年4月份春假暨畢業典禮補休假事宜。

公告事項:

  • 依據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條文第三條,民俗節日之民族掃墓節(訂於清明節),放假一日。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:「兒童節:放假一日。…」。
  • 依據本校110學年度行事曆規劃,畢業典禮於111年06月18日(六)辦理,調整補休假於111年04月06日(三)。
  • 合併例假日、放假日、紀念日暨本校補休假等,本校春季休假自111年04月02日(六)起至111年04月06日(三)止,共計5日。各課程授課教師請自行調整授課進度。
  • 近期疫情變化快速,假期間外出或進行旅遊活動時,務必要依照指揮中心建議,落實手部清潔消毒、配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工作;同時非必要不前往人潮過多之處,落實個人衛生與防疫措施,隨時注意身體狀況,如感到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,儘速就醫並聯繫導師、輔導員或及校安中心(0936-096-525),連假過後避免到校,不列入出缺勤紀錄。

教務處 教務行政組

 

中華民國111年0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