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法規修正」教育部修正「技專校院回流教育校外上課地點處理原則」
教育部修正「技專校院回流教育校外上課地點處理原則」
名稱並修正為「技專校院校外上課地點處理原則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以臺教技(一)字第1112303944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)1份。
說 明:
一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施吟秋小姐(電話:02-7736-5847)。
名稱並修正為「技專校院校外上課地點處理原則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以臺教技(一)字第1112303944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)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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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施吟秋小姐(電話:02-7736-584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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