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畢業學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
亞東技術學院100學年度畢業學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
一、辦理離校手續:
(一)辦理離校時間:101年5月25日起。
(二)符合畢業資格學生請依下列程序辦理離校:
1.至註冊組(進修部至聯合服務中心)領取離校手續單。
2.至下列單位辦理離校核章:
(1)系辦公室
(2)圖書館:辦理歸還、結清等手續
(3)聯合服務中心
(4)實習就業輔導組:至「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」https://ques.cher.ntnu.edu.tw/ques/bachelor/填問卷
(三)至註冊組辦理註銷數位學生證:日間部週一至週五8:00至17:30;進修部5月25日至6月1日,週一至週五
晚上21:40前辦理,經註銷後學生證自行留存。
二、領取學位證書:
(一)領取時間:資通所、電機系、電子系、通訊系、護理系、醫管系、照顧系:6月16日 10:40~12:30
應科所、材纖系、機械系、設計系、工管系、資管系、行銷系:6月16日 12:40~14:30
(二)領取地點:請點選左下角「附加檔案」
(三)領取方式:憑離校手續單、學生證領取學士學位證書,當日未領取者,請於上班時間至教務處註組辦
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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