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學年度畢業學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
亞東技術學院99學年度畢業學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
一、辦理離校手續:
(一)辦理離校時間:100年5月27日起。
(二)符合畢業資格學生請依下列程序辦理離校:
1.至註冊組(進修部至聯合服務中心)領取離校手續單。
2.至下列單位辦理離校核章:
(1)系辦公室
(2)圖書館:辦理歸還、結清等手續
(3)實習就業輔導組:至「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」https://ques.cher.ntnu.edu.tw/ques/bachelor/填問卷
(4)聯合服務中心。
(三)持數位學生證者,請至註冊組辦理註記後自行留存;持一般學生證者,經註銷者可免繳回學生證,未
註銷者,領取證書時應繳回學生證。
二、領取學位證書:
(一)領取時間:電通、醫護學群:6月18日 10:40~12:30
工程、管理學群:6月18日 12:40~14:30
(二)領取地點:請點選左下角「附加檔案」
(三)領取方式:憑離校手續單、學生證領取學士學位證書,當日未領取者,請於上班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辦
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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