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有關事項
亞東科技大學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有關事項
主 旨: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修讀輔系有關事項。
依 據:本校「學生修讀輔系辦法」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申請資格:凡四年制各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起申請修讀輔系;應屆畢業年級第二學期及延長修業年限不得申請修讀輔系。
二、申請時間:民國114年2月17日至2月23日止。
三、申請程序:填妥「學生申請輔系組申請書」持在校歷年成績單,經原就讀系主任及所選輔系系主任同意後,送交教務處教務行政組彙送教務長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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